一、监管对象
建设项目用地使用权人
二、监管内容
(一)是否全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或划拨取得费等;
(二)是否按照建设用地批准书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规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;
(三)是否存在闲置土地及其他违规违约用地问题。
三、监管方式
通过土地利用动态巡查,进行实地核查。
四、监管措施
采取查阅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资料,并实地核查项目开发建设情况。
五、监管程序
(一)书面通知检查对象提供建设项目用地批准文件、开发建设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;
(二)对检查对象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核查,并实地核查;
(三)向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;
(四)对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。
六、违规处理
经检查发现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,责令限期整改,依法依规处理。